【教官室】重申校內學生摩托車停放管理規定

發佈日期 : 2025-02-12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2-12

具備本校學籍已取得駕照學生均可到學務處辦理校內停車(免收費,貴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)

 

學生申請停放機車注意事項:

1、學生請停放第二車棚(上/下樓層)停車格內,注意不可擋住營養午餐作業區;第一車棚為教職員專用。

2、學校無負保管之責。

3、校內限速20 KM/H。

4、校內行駛請遵照行進路線,右進右出,且不得雙載。

5、停車證貼置於龍頭附近明顯處。

6、校內、外均需遵守交通規則,保護自己及別人。

7、違反交通規則或本注意事項、違法私自加改裝者,校方得依校規懲處並取消停放資格;屢勸不聽者加重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