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日期 :
2025-12-16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12-16
1. 報名時間:115 年 1 月 26 日(星期一),上午 09:00-11:00。
2. 報名地點:本校體育組。
3. 有意報名同學,請先至本校首頁(https://www.ccvs.kh.edu.tw/)填寫資料列印後至本
校報名,並繳驗以下資料:
(1) 報名表(正本)(附件1)。
(2)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)。
(3) 學歷證件:在學證明(或畢業證書)。
(4) 參賽成績證明影本(正本驗畢後歸還)。
(5) 家長同意書(附件2)。
(6) 健康聲明切結書(附件3)。
(7) 報考切結書(附件4)。
(8) 需自備2 吋大頭照2 張。
(9) 回郵信封乙個(寄發成績單,請貼28 元掛號郵票)。
(10) 其他:若無參賽證明請檢附就讀學校之師長推薦函。
4.報名費用:
(1)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:新臺幣 700 元(含報名費及術科測驗費)。
(2)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,免收各項報名費用,但須隨
報名資料檢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(其有效日期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):
A. 低收入戶子女:應檢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(如
為影本,須由核發單位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)。
B.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: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
【再】認定、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。
(3)中低收入戶子女,報名作業費減為新臺幣 280 元整,報名時應檢附鄉(鎮、市、
區)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。
5.測驗時間:115 年 1 月 27 日(星期二)上午 9:00 。
6.參加運動測驗時,應著運動服裝。患有氣喘、心臟血管疾病、癲癇症或重大疾病等
不適劇烈運動者,不宜參加體育班甄選。
7.放榜日期:115 年 1 月 28 日(星期三)下午 5:00。
8.成績複查:請於115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:00-12:00,持成績複查申請表件(附件6)
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,由考生或家長(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)親自提出申請,
不受理郵寄申請。
9.報到日期:(1)115 年 2 月 2 日(星期一)下午 2:00-5:00
(2)至本校體育組辦理。
(3)報到時請攜帶原學校學籍資料表及轉學證明書。
10.經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,如欲放棄錄取資格,應於115 年2 月3 日(星期二)上午
9:00-12:00 前填具「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」,由考生或家長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
棄錄取資格。
11.就讀體育班學生,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」第 19 條規定,學生因
故不適宜繼續在原班就讀或就讀之體育班經依第 23 條規定減少發展之運動種類、
減班或停辦時,學校應積極輔導其轉校。必要時,得由各該主管機關轉介至其他
學校。
12.有關原住民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分認定、加分優待及外加名額方式,依「原
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」、「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相
關規定辦理,報名學生應依上開規定檢附相關身分認定文件。
13.身心障礙學生如需要考場特殊服務,請填寫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(如附
件5)並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。
14.本校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使用範圍、目的、對象及使用期間等
相關規範告知事項(如附件 9),請考生詳細閱讀。
15.如遇天然災害或因不可抗力之因素,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
,亦或因疫情影響而有未能如期辦理之因素,則考試延後舉行,延後時間於本校
網站公布。
16.本簡章經本校特色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,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,如有補充
事項,公布於本校網站,請應試者自行上網查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