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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就業組】112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能檢定學科監考登記

發佈日期 : 2023-10-12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10-12
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24條規定(摘錄):
監場人員資格為:一、現任或曾任各機關(構)委任或相當委任以上之人員。二、現任或曾任公私立學校教師及職員(不得遴聘實習教師)。三、具技術士技能檢定監評人員資格。

一、監考時間:112年11月5日(星期日)上午8時30分至16時00分(8點50分報到參加講習)。
二、全日酬勞:1800元監考費+200元講習費(依勞動部核定標準)
三、登記時間:10/16(一)至10/18(三)下午5點截止,額滿即為截止,以本校同仁為優先。
四、登記地點:本校實習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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