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衛生組】115學年度第一學期清寒學生學校午餐費用補助申請說明
發佈日期 :
2026-08-27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8-27
一、 目的
(一) 為照顧家境清寒學生,減輕家庭負擔。
(二) 教導學生心懷感恩,回饋社會觀念。
二、 申請對象:全校學生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 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(二) 家境清寒學生(經導師證明無力支付學生午餐費用)
(三)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,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學生。
四、 經費來源:
(一) 社會善心團體或人士捐款。
(二) 本校教職員工自發性捐款。
(三) 其他經費來源。
五、 申請程序:
(一) 符合資格的學生,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(以公告日期為主),填寫學生午餐補助申請表,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經導師證明後,送交學務處衛生組。
(二) 收件截止後,送交審查委員會審核。
(三)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之學生不受上述申請日期限制。
六、 審查及退費:
(一) 審查委員會由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會計主任、衛生組長、導師代表3人、家長會代表1人共8人組成,由學務主任擔任召集人。
(二) 審查委員會依據捐款金額多寡,核定減免名單及金額,待所有捐款存入學校帳戶後,辦理退費手續。
(三) 退費款項發予學生簽收。
七、 本補助款由社會善心人士捐款,非由教育局補助。凡受補助之同學,每學期應以感恩的心完成16小時校內或校外愛心服務。
(一) 為照顧家境清寒學生,減輕家庭負擔。
(二) 教導學生心懷感恩,回饋社會觀念。
二、 申請對象:全校學生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 社政機關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(二) 家境清寒學生(經導師證明無力支付學生午餐費用)
(三)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,致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學生。
四、 經費來源:
(一) 社會善心團體或人士捐款。
(二) 本校教職員工自發性捐款。
(三) 其他經費來源。
五、 申請程序:
(一) 符合資格的學生,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(以公告日期為主),填寫學生午餐補助申請表,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,經導師證明後,送交學務處衛生組。
(二) 收件截止後,送交審查委員會審核。
(三) 家庭突遭重大變故之學生不受上述申請日期限制。
六、 審查及退費:
(一) 審查委員會由學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會計主任、衛生組長、導師代表3人、家長會代表1人共8人組成,由學務主任擔任召集人。
(二) 審查委員會依據捐款金額多寡,核定減免名單及金額,待所有捐款存入學校帳戶後,辦理退費手續。
(三) 退費款項發予學生簽收。
七、 本補助款由社會善心人士捐款,非由教育局補助。凡受補助之同學,每學期應以感恩的心完成16小時校內或校外愛心服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