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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午餐規則

發佈日期 : 2022-02-21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2-07-07

中正高工學校午餐規則

 111.07.07 午餐供應委員會通過

一、日校學生(以下簡稱學生)應參加學校午餐,本校無提供蒸飯設備

二、學生如健康因素無法參加學校午餐者,應於每學期末2週內或開學初1週內,檢附醫生證明至衛生組填具學期停用午餐申請表,並經校長核可後生效。

三、學生如因其他因素,暫時不參加學校午餐者,應由家長自行送餐。於開始停餐日一週前,向衛生組填具暫停用餐申請表,每次以二週為原則,至該生狀況改善。

四、學校午餐為:三菜一湯及飯或麵,每週附帶水果或飲品若干次。

五、各班每天應於上午10:00前將餐車推至教室外適當地點,方便午餐供應公司送餐。如未能於指定時間完成者,請各班自行派員至午餐作業處提取該班餐。

六、除特殊情況經衛生組報備下,各班中午12:00前不得提早用餐。

七、打菜時依序前進,不得喧嘩吵鬧。且為避免飛沫傳染,負責打菜同學,應配戴口罩或緊閉雙唇。

八、若發現午餐餐桶內有異物或數量短缺等突發情況者,應停止使用並拍照存證,立即向衛生組與午餐公司人員反應。同時,請導師或該班午餐服務股長將異物連同周圍少數菜餚,至衛生組填具午餐緊急狀況處理表。

九、每天用餐完畢時,各班須將餐桶、剩餘餐點及殘餚,指派專人送至午餐作業處。

十、各班應指派專人每天清潔公用餐具及餐車,並於指定時間將公用餐具送回午餐作業處,由午餐供應公司帶回消毒。

十一、學校午餐繳費以該學期實際上課日數為計算標準,以全學期繳費為原則。如需按月繳費者,請於每學期末 2 週內或開學初1週內向衛生組提出申請。

十二、學校午餐未特別註明者以葷食登記,素食者請另行向衛生組提出申請,且考量供餐動線,素食者統一在午餐供應室供餐。

、學生因公假、喪假、事假、病假等,暫時不參加學校午餐者,應事先(一週以前)提出書面申請,並於學期結束時統一辦理退費。未事先(一週以前)提 出申請者,不予受理。

、因不可抗拒之因素,致廠商無法供應餐食時,經學校同意下始得以等值便當供應。

、學校午餐由學務處衛生組負責督導規劃,各班由導師負責督導,由午餐服務股長負責執行,午餐供應委員會統籌負責。

、為把關校園食安,加強學生正確飲食觀念及餐飲安全衛生,嚴禁學生私自訂購餐飲,如違反規定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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