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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監考原則

發佈日期 : 2023-03-07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3-03-07
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監考編排原則
111年11月22日本校行政會報通過
一、依據
因本校111年10月4日第二次行政會報教師反應監考需建立公平、公正且合理之監考制度讓教師有所依循,避免爭議。
二、目的:建立公平、彈性、合理的監考機制,使校內重要考試之監考相關工作制度化,俾便落實監考工作,以使校內重要考試得順利完成。
三、本辦法以本校定期考查為主,其餘各項考試依承辦單位認定為主。
四、監考節數計算方法:(該授課總節數)÷(該次所需監考節數)=基數,教師監考節數=該師授課節數÷基數,所得之數四捨五入方為該次監考節數,增減之監考節數差額將留至下次監考換算。
五、監考安排以任課教師有相近授課時段為原則,惟安排困難時教務處得不先行告知安排至空缺時段。
六、特殊生試場以特教、輔導教師優先安排。
七、若遇有學校相關校外課程(如畢業旅行、公民訓練等),所帶隊及執行之教師課程不列入計算。
八、若遇有學校相關校外課程(如畢業旅行、公民訓練等),留校教師之授課堂數(如:畢業旅行時,該教師有教授高三課程)應列入計算基數。
九、監考安排應以導師優先安排,若遇安排困難可由教學組適度調整。
十、若遇辦理相關活動(如研習、教育訓練等)須排開監考,將依所計算之節數安排於剩餘時段,不另行通知;若遇安排不下之情況則監考節數將順延至下次監考。
十一、若有個人事項須排開監考,請至教務處申請,由教務主任核章後進行安排,安排將依所計算之節數安排於剩餘時段,不另行通知;若遇安排不下之情況則監考節數將順延至下次監考。
十二、所有需排開或排除之情事請於考試1個月前通知教務處,以利安排相關監考表。
十三、若遇基數計算錯誤等情事,請與教務處反應,將於下次段考調整監考節數。
十四、本原則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規定行之。
十五、本原則經行政會報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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