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交通部為加速推動行人交通安全改善1案,請加強交通安全宣導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市府交通局112年11月17日高市交運規字第11205881400號函辦理。
二、交通部統計112年1至8月行人交通事故,主要肇事原因整理如下:
(一)駕駛人因素:未依規定減速、未注意車前狀態、搶越行人穿越道、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。
(二)行人因素: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、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。
三、宣導重點如下:
(一)駕駛人部分:不超速、不分心駕駛、不闖紅燈、停讓行人優先通行。
(二)行人部分:通過路口時應走行人穿越道、地下道或天橋,注意左右來車並依號誌行進,不從路段中直接穿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