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總務處】租稅宣導-房屋稅2.0新制
發佈日期 :
2025-02-27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2-27
一、房屋稅新制施行前已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者,如尚未辦好戶籍登記,請於今(114)年3月24日前辦好戶籍登記,才可續享自住用房屋稅率,詳情請至高雄市稅捐處官網查詢。
二、更多房屋稅新制詳情請至本處官網「房屋稅差別稅率專區」(https://gov.tw/FqX)查詢。
二、更多房屋稅新制詳情請至本處官網「房屋稅差別稅率專區」(https://gov.tw/FqX)查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