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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總務處】租稅宣導-房屋稅2.0新制

宣導文宣-房屋稅新制(1)
宣導文宣-房屋稅新制(1)
宣導文宣-房屋稅新制(2)
宣導文宣-房屋稅新制(2)
發佈日期 : 2025-02-27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2-27
一、房屋稅新制施行前已適用自住房屋稅率者,如尚未辦好戶籍登記,請於今(114)年3月24日前辦好戶籍登記,才可續享自住用房屋稅率,詳情請至高雄市稅捐處官網查詢。

二、更多房屋稅新制詳情請至本處官網「房屋稅差別稅率專區」(https://gov.tw/FqX)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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