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為確保學生住宿安全,重申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

發佈日期 : 2025-06-05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6-05

轉發高教局『為確保學生住宿安全,重申學生宿舍管理注意事項』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
1090077232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教署近期發現學校學生宿舍逃生避難路線及頂樓堆放雜物
未保持暢通狀況,危害學生住宿安全,各校應加強針對學生
宿舍相關設施(如水、電、逃生設施等)實施定期或不定期
巡查及檢修,避免發生危安事件,相關資料請留存備查。
三、請學校加強宣導學生用電安全,遵守防範電氣火災「四不一
沒有」:1.用電「不」超載、2.電線「不」折損、3.可
燃物「不」擺放、4.插頭不用「不」插,「沒有」安全標
章產品不買不用;另宿舍工程請承包廠商確實依據勞動部職
業衛生安全署頒訂之「營造工地電氣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
意事項」確實執行,以確保學生住宿安全。
四、案內有關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及安全自主檢核表」,
請於每學期開學1個月內陳送校長核閱後,至國教署學務校
安組校園安全防護科網站/表報作業/學校交通、校外賃居表
報(http://203.68.64.40/)完成登錄。
五、另請運用朝會、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、班級導師時間,宣導
宿舍安全注意事項,提升防範危安因子之警覺性。
六、本案列入本局定期及不定期訪視重點。

原件檔案請點選此處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