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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書館】重申公務信箱使用宣導及安全管理指引,請全校同仁落實辦理。

發佈日期 : 2026-01-29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6-01-29

一、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27 日高市教資字第 11530597700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摘錄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發布之113年1月資通安全網路月報(https://moda.gov.tw/ACS/press/report/10712)<近期政策重點>略以:「近來發現部分同仁使用公務信箱註冊於非公務網站,致遭帳密外洩案例,重申公務信箱勿註冊於非公務網站或外部服務,且不可使用相同通行碼,避免外部主機遭駭侵後,相關帳號、密碼及使用者個資等資料都將一起曝險;另使用者電腦系統及軟體亦應定期更新及掃毒,以維資通安全。」

三、 為維護校園資通安全,減少不當使用及降低資安威脅,請全校同仁務必遵循「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」:

  • 公私分離原則:辦理公務或核心業務時,應使用單位配發之電子信箱,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。
  • 嚴禁外部註冊:公務信箱勿註冊於非公務網站或外部服務(如社群、購物網站),且不可使用相同通行碼,以避免帳密外洩風險。
  • 禁止自動轉寄:辦理公務或具敏感性之郵件,不得設定自動轉寄至外部私人信箱。
  • 密碼與安全維護:應強化使用者密碼複雜度 ;個人電腦系統及軟體應定期更新並落實掃毒,切勿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。
  • 轉任限制:教職員如轉任或借調至其他公務機關,不得使用原學校信箱收發該機關之公務郵件。

三、檢附旨揭管理指引供同仁下載查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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