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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組公告區(新)
【設備組】依據「生生用平板」借用新規定,教師有「研習」需求可先借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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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 :
2022-11-07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2-11-07
說明:
一、依據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4173號函,雖然目前尚未驗收完成,但若教師有研習需求,可依照學校借用辦法先借用。
二、歡迎至教務處設備組借用平板載具,以提升研習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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