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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學校人員知悉所屬學校發生校安通報事件,應以口頭或書面告知學校受理(權責)單位或逕行於法定時間內向主管機關通報。各級學校受理(權責)單位獲知後,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並於時限內,完成責任通報與校安通報網通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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